建筑系关于开展
2022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年度优秀人物评选的通知
为全面总结2022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经验,挖掘敢于筑梦、勇于追梦、勤于圆梦的建筑系优秀毕业生,推荐大学生创新创业、建功军营的优秀事迹,经研究,决定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优秀典型人物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
1.大学生创业人物。主要是指在校或毕业10年内(2012年至2022年毕业),个人创业或带领团队创业,成绩突出、事迹感人,具有较强影响力、感染力和典型性、代表性的优秀大学生。创业过程学校给予指导或享受国家政策者,可视情重点推荐。
2.军营大学生战士。主要是指大学在校生或毕业生应征入伍,现役或退役3至5年内,在部队服役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或通过军营锻炼成长,退役后就业创业成绩突出、事迹感人的先进代表。
3.普通就业毕业生。响应湖南省“三高四新”等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积极乐观,在本单位影响较好的。
二、评选办法
1.动员发动(10月15日前):各班级通过网络、微信群、QQ群等平台广泛发布征集评选信息,加紧收集相关大学生信息,动员大学生积极广泛参与,评选出最具典型性、代表性的人物事迹。
2.班级推荐(11月10日前):通过民主推荐、组织评定、公开公示等方式,原则上每个学院推荐三种类型人物各1名。
3.系部遴选(11月25日前):根据学院推荐情况,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择优选取若干名就业创业优秀典型。
三、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候选人的资格审查、初评、推荐等各项工作。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要以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优秀大学生就业创业典型,激励毕业生扎根基层、服务社会、建功立业。
三是严格工作程序。要严格标准、严加审核、严把质量。
四、联系方式
请各班级将候选人推荐表、事迹材料发至212274238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