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系学生转专业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教育部教学〔2014〕11号)、《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肖凌、邹宁
副组长:吴沈鸿
二、转专业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得转专业:
(一)从外校转入我院的;
(二)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
(三)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四)不符合转入专业基本条件的;
(五)艺术类考生转非艺术类专业的;
(六)以降分录取或对口招生形式录取的;
(七)在校期间已有过一次转专业经历的;
(八)录取前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
(九)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应予以退学的;
(十)在校期间已有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违纪处理的;
(十一)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院规定的其他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转专业资格:
(一)经查实学生申请转专业资料不实的;
(二)经批准转专业学生在报到前受到纪律处分的;
(三)经批准转专业学生逾期未到转入教学系报到的。
三、资格审查与名单确定
(一)资格审查项目
1、成绩审核(成绩有不及格科目不能转专业);2、素质实践课程审核(未达到100分的不能转专业);3、处分审核(有纪律处分的不能转专业);4、学费欠费审核(恶意拖欠学费的不能转专业)。
(二)转专业名额
以核准的一年级在籍学生数为基数,专业群间各专业转入或转出人数原则上控制在5%以内,专业群内各专业转入或转出人数原则上控制在15%以内。各行政班级人数原则上不少于35人。
建筑系2025年转专业计划数 |
专业名称 |
专业人数 |
专业群间各专业转出人数 |
专业群间各专业转入人数 |
专业群内各专业转出人数 |
专业群内各专业转入人数 |
建筑设计 |
89 |
4 |
4 |
13 |
13 |
建筑室内设计 |
224 |
11 |
11 |
34 |
34 |
数字媒体技术 |
42 |
2 |
2 |
4 |
4 |
建筑动画技术 |
61 |
3 |
3 |
9 |
9 |
城乡规划 |
59 |
3 |
3 |
9 |
9 |
风景园林设计 |
65 |
3 |
3 |
10 |
10 |
合计 |
540 |
26 |
26 |
79 |
79 |
注: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因班级规模及教学条件限制,可接纳转入总人数为6人 |
工作程序及时间节点
(一)12月中旬学生向系学工办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供符合转专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交到学工办203办公室李倩雯老师处。
1.转出学生程序:12月中下旬前学工办汇总名单,对学生申请转专业的条件和资格进行初审;将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在本系网站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于12月底将《申请表》和《学生转专业资格审核汇总表》报教务处。各专业申请转出专业人数超出计划数的,原则上根据成绩排序确定。
(三)转入学生程序:春季学期开学前一周,系部将考核具体事项通知到学生本人,并按照专业接收计划、准入标准和考核办法等要求,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上报党政联席会通过后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将《申请表》和《学生转专业拟接收名单汇总表》并报教务处。
(四)组织复核。2025年春季学期开学第一周,教务处联合相关部门对各教学系拟接收学生名单进行审核,报主管院领导批准和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系部及时安排学生班级,教务处开具《学生转专业通知单》。
建筑系学工办
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