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2301班马炜同学拟退学处理的通告

作者: 时间:2025-10-22 点击数:

马炜,建2301班学生,学号202302020106。该生2025年9月8日开学至今到校报到、未履行请假手续且未参加任何教育教学活动。班主任经线上联系,学生选择退学,但至今未办理退学手续。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第三章第五节第三十条第四款“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规定、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五节第二十九条第四款“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规定,学校可予以退学处理。

经建筑系党总支部研究,拟呈报学院给予马炜退学处理。

如对处理有异议,在此公告之日起10日内,向学院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申诉地点: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高新校区[湘潭市岳塘区书院路42号]建筑系202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58662929)申诉期满,视为放弃申诉权力。

特此公告!


    建筑系党总支部

2025年10月22日


 

高新校区: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书院路42号 邮政编码:411101 联系电话:0731-58662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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