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建行,男,园林2402班学生,学号202402590230,本学期2月24日至3月14日,已连续3周未经请假,未参加任何教育教学活动。2月15日QQ给班主任留言决定退学。通过班主任沟通了解到该生已在广东工作,不愿回校继续读书。班主任多次和学生及家长耐心沟通,提供心理疏导与学习建议,均未得到积极回应。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第三章第五节第三十条第四款“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规定、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五节第二十九条第四款“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规定,给予退学处理。
经建筑系党总支研究,决定给予园林2402班魏建行同学退学处理。
如对处理有异议,在此公告之日起10日内,向学院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申诉地点: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高新校区[湘潭市岳塘区书院路42号]建筑系202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58662929)申诉期满,视为放弃申诉权力。
特此公告!
建筑系党总支部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