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建筑系园林2402班魏建行同学退学处理的通告

作者: 时间:2025-03-17 点击数:

魏建行园林2402班学生,学号202402590230,学期224日至314日,已连续3周未经请假,未参加任何教育教学活动2月15日QQ给班主任留言决定退学。通过班主任沟通了解到该生已在广东工作,不愿回校继续读书。班主任多次和学生及家长耐心沟通,提供心理疏导与学习建议,均未得到积极回应。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第三章第五节第三十条第四款“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规定、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五节第二十九条第四款“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规定,给予退学处理。

经建筑系党总支研究,决定给予园林2402魏建行同学退学处理。

如对处理有异议,在此公告之日起10日内,向学院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申诉地点: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高新校区[湘潭市岳塘区书院路42号]建筑系202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58662929)申诉期满,视为放弃申诉权力。

特此公告!

建筑系党总支部

2025317

高新校区: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书院路42号 邮政编码:411101 联系电话:0731-58662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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