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系2024级新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作者: 时间:2024-12-15 点击数:

 

为规范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教育部教学〔2014〕11号)、《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 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肖凌、邹宁

    副组长:邓慧君

    执行副组长吴沈鸿

  2. 转专业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得转专业:

    (一)从外校转入我院的;

    (二)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

    (三)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四)不符合转入专业基本条件的;

    (五)艺术类考生转非艺术类专业的;

    (六)以降分录取或对口招生形式录取的;

    (七)在校期间已有过一次转专业经历的;

    (八)录取前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

    (九)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应予以退学的;

    (十)在校期间已有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违纪处理的;

    (十一)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院规定的其他情况。

    (十二)单招招生录取的(极少数学生确因特殊情况的(相关企业开具用人证明),在符合转入或转出人数控制指标情况下进行申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转专业资格:

    (一)经查实学生申请转专业资料不实的;

    (二)经批准转专业学生在报到前受到纪律处分的;

    (三)经批准转专业学生逾期未到转入教学系报到的。

  3. 资格审查与名单确定

  4. 资格审查项目

    1、成绩审核(成绩不及格科目不能转专业);2、素质实践课程审核(未达到100分的不能转专业);3、处分审核(有纪律处分的不能转专业);4、学费欠费审核(恶意拖欠学费的不能转专业);

  5. 转专业名额

    以核准的一年级在籍学生数为基数,专业群间各专业转入或转出人数原则上控制在5%以内,专业群内各专业转入或转出人数原则上控制在5%以内。各行政班级人数原则上不少于35人。

                  

                   建筑系2024年转专业计划数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人数

转出人数

转入人数

1

城乡规划

97

5

5

2

风景园林设计

99

5

5

3

建筑动画技术BIM方向

67

3

3

4

建筑动画技术(可视化方向

78

4

4

5

建筑设计

134

7

7

6

建筑室内设计

259

13

13

7

合计

734

37

37

  1. 工程程序及时间节点

    (一)12月初学生向系学工办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供符合转专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交到学工办307办公室谭丹老师处。

    (二)转出学生程序:12月中旬前学工办汇总名单,审核学生资格;对于特殊情况的学生与申报转出专业人数超出的部分,进行综合排序上报系部党总支;将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上报系部党政联席会通过后在本系网站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于12月下旬将《申请表》和《学生转专业资格审核汇总表》报教务处。

    (三)转入学生程序:春季学期开学前一周,系将考核具体事项通知到学生本人,并按照专业接收计划、准入标准和考核办法等要求,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上报党政联席会通过后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将《申请表》和《学生转专业拟接收名单汇总表》并报教务处

    (四)组织复核。2025年春季学期开学第一周,教务处联合相关部门对各教学系拟接收学生名单进行审核,报主管院领导批准和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系部及时安排学生班级,教务处开具《学生转专业通知单》。

     

    建筑系学工办

    2024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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