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宇,男,城规2202班学生,学号201702560121,本学期9月9日至今未经请假,未参加任何教育教学活动。班主任多次与学生和家长沟通,未得到有效回复,现已告知学生家长在办理自动退学手续。
李媛,女,室设2301班学生,学号202302550118,本学期9月2日开学至今未经请假,未参加任何教育教学活动。班主任多次与学生及家长沟通,同意退学但未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第三章第五节第三十条第四款“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规定、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五节第二十九条第四款“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规定,给予退学处理。
经建筑系党总支研究,决定给予城规2202班王宇、室设2301班李媛两名同学自动退学处理。
如对处理有异议,在此公告之日起10日内,向学院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申诉地点: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高新校区[湘潭市岳塘区书院路42号]建筑系307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58662925)申诉期满,视为放弃申诉权力。
特此公告!
建筑系党总支部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