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教育部教学〔2014〕11号)、《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领导工作小组
组长:肖凌
副组长:吴沈鸿
组员:谭丹(分管学籍工作)、李倩雯、刘奕汐、赵群章、吴江涛、付妍
二、转专业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得转专业:
(一)从外校转入我院的;
(二)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
(三)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四)不符合转入专业基本条件的;
(五)艺术类考生转非艺术类专业的;
(六)以降分录取或对口招生形式录取的;
(七)在校期间已有过一次转专业经历的;
(八)录取前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
(九)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应予以退学的;
(十)在校期间已有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违纪处理的;
(十一)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院规定的其他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转专业资格:
(一)经查实学生申请转专业资料不实的;
(二)经批准转专业学生在报到前受到纪律处分的;
(三)经批准转专业学生逾期未到转入教学系报到的。
三、资格审查与名单确定
(一)资格审查项目
1、成绩审核(成绩有不及格科目不能转专业);2、素质实践课程审核(未达到100分的不能转专业);3、处分审核(有纪律处分的不能转专业);4、学费欠费审核(恶意拖欠学费的不能转专业);
(二)转专业名额
以核准的一年级在籍学生数为基数,专业群间各专业转入或转出人数原则上控制在5%以内,专业群内各专业转入或转出人数原则上控制在5%以内。各行政班级人数原则上不少于35人。
建筑系2023年转专业计划数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人数 |
转出人数 |
转入人数 |
1 |
城乡规划 |
104 |
5 |
5 |
2 |
风景园林设计 |
97 |
4 |
4 |
3 |
建筑动画技术(BIM方向) |
64 |
3 |
3 |
4 |
建筑动画技术(可视化方向) |
77 |
3 |
3 |
5 |
建筑设计 |
206 |
10 |
10 |
6 |
建筑室内设计 |
208 |
10 |
10 |
7 |
合计 |
756 |
35 |
35 |
四、工程程序及时间节点
(一)12月中旬学生向系学工办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供符合转专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交到学工办307办公室谭丹老师处。
(二)转出学生程序:12月下旬前学工办汇总名单,审核学生资格;对于特殊情况的学生与申报转出专业人数超出的部分,进行综合排序上报系部党总支部;将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上报系部党政联席会通过后在本系网站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于1月初将《申请表》和《学生转专业资格审核汇总表》报学生工作部。
(三)转入学生程序:春季学期开学前一周,系部将考核具体事项通知到学生本人,并按照专业接收计划、准入标准和考核办法等要求,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上报党政联席会通过后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将《申请表》和《学生转专业拟接收名单汇总表》并报学生工作部。
(四)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持《学生转专业通知单》到系部报到,由学生工作部完成学籍异动。
建筑系学工办
202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