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可视化2101班曹健鸿自动退学处理的公告
经查:本学期,可视化2101班曹健鸿(学号:202102580122)同学无视学院校纪校规,9月5日至9月26日已连续3周未参加教育教学活动。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第三章第五节第三十条第四款“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规定、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五节第二十九条第四款“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规定,给予退学处理。
为严肃校纪校规,教育他人。经研究,决定给予可视化2101班曹健鸿同学自动退学处理。
如对处分有异议,在此公告之日起10日内,向学院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申诉地点: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高新校区[湘潭市岳塘区书院路42号]学生工作处209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58662821)申诉期满,视为放弃申诉权力。
特此公告!
建筑系党总支
2022年9月26日